孕妇的血糖水平,空腹大于5.1毫摩尔每升,餐后一小时大于等于十毫摩尔每升,餐后两小时大于等于8.5毫摩尔每升的话,就达到了糖尿病的诊断标准。
如果是在怀孕期间初次发现的血糖水平升高,可以定义为妊娠期糖尿病。如果本身已经有糖尿病,又怀孕的话,叫做糖尿病合并妊娠,无论是糖尿病还是糖尿病合并妊娠,都要积极的控制血糖水平,争取把空腹血糖控制在小于5.3毫摩尔每升,餐后一小时小于7.8毫摩尔每升,餐后两小时小于6.7毫摩尔每升。只有控制在这样的水平,才能够避免糖尿病,对于母体和胎儿的不良影响,减少可能引起的一些并发症。